來了,就是深圳人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發(fā)布了最新的
《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該辦法將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并對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保障范圍等方面做了調整
符合條件的非深戶也可以領低保啦
和一點君一起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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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低保辦法》明確了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確定和調整規(guī)定,即市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等部門每年擬定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得低于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021年度深圳市公布的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數(shù)據為1300元/月,省民政廳公布的一類地區(qū)最低生活標準為1087元/月。
02保障對象與條件
本市戶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以下簡稱“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和生活狀況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納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一、本市戶籍家庭包括:
(一)全部由本市戶籍居民組成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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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家庭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贍養(yǎng)、扶養(yǎng)、撫養(yǎng)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但是,下列人員不計入前款規(guī)定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
1.連續(xù)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
2.在監(jiān)獄內服刑的人員和在強制隔離戒毒所執(zhí)行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
3.法院宣告失蹤人員;
4.登記在同一居民戶口簿中,但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之間無法定贍養(yǎng)、扶養(yǎng)、撫養(yǎng)義務關系人員。
(二)由本市戶籍居民與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組成的家庭。
與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共同連續(xù)居住滿一年的下列非本市戶籍家庭成員,可以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父母;
2.配偶;
3.未成年子女;
4.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注:非本市戶籍家庭成員已在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其他地區(qū)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不再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二、符合下列規(guī)定的本市戶籍人員,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員、無法單獨立戶的一級、二級殘疾人和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
(二)父母不能履行撫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
(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03申請方式
一、申請方式
(一)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具有本市戶籍的家庭成員向任一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及授權書;
2.申請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
3.與申請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身份、經濟狀況相關的其他材料。
(二)以個人名義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由個人向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相關組織或個人代為提出書面申請:
1.申請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代為提出申請;
2.申請人有困難無法提出申請的,可以委托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社區(qū)工作站、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提交申請,委托申請應當履行相應委托手續(xù)。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qū)民政部門不予批準其最低生活保障申請:
?。ㄒ唬┘彝ソ洕鸂顩r和生活狀況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且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不從事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家庭狀況相適應的工作或者生產勞動的;
?。ㄈ轵_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實施虛報、隱瞞、偽造等行為的;
?。ㄋ模┓?、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04待遇發(fā)放
發(fā)放標準:區(qū)民政部門按照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與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或者分檔發(fā)放方式,確定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可以領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額度。
除此之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以下人員的,還可以領取生活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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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軞q以上的老年人;
?。ㄈ┰谛=邮鼙究萍耙韵聦W歷全日制教育學生;
(四)一、二級殘疾人和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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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生活扶助金按月發(fā)放,額度為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百分之三十,每名符合規(guī)定的人員只能領取一份生活扶助金。
發(fā)放時間: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生活扶助金(以下統(tǒng)稱“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從區(qū)民政部門批準或者調整之日的次月起按月發(fā)放。
區(qū)民政部門可以通過代理金融機構,在每月二十日前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撥付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人指定的金融社??ㄙ~戶或者其他賬戶。
05管理方式
?。ㄒ唬┇@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應當如實報告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狀況等情況。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狀況發(fā)生變化的,申請人或者其家庭成員應當在變化發(fā)生后三十日內向受理最低保障申請的街道辦事處報告。
?。ǘ┇@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在市外連續(xù)居住超過三個月的,應當每滿三個月向受理最低保障申請的街道辦事處報告現(xiàn)居住地址、聯(lián)系方式、生活狀況等情況。
(三)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家庭成員就業(yè)、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狀況改善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且主動向受理申請的街道辦事處報告的,經區(qū)民政部門審核,可以按照原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額度延長發(fā)放六個月。
(四)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且尚未就業(yè)的,應當參加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辦事處組織的公益性社區(qū)服務。每人每月參加公益性社區(qū)服務的時間累計不得少于六十小時。
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公益性社區(qū)服務:
1.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全日制教育學生;
2.子女未滿六周歲的父親或者母親一方;
3.其他需要照顧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成員的人員。
?。ㄎ澹?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qū)民政部門應當作出停發(fā)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決定: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全部成員戶籍遷出本市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且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三次以上(含三次)拒絕接受有關部門推薦的工作的;
3.參加街道辦事處組織的公益性社區(qū)服務,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以上(含三次)服務時間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啦
本辦法適度擴大了
深圳的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還提高了保障待遇
一點君建議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去申請呀!
在深圳創(chuàng)業(yè)的人員還可以申請這些補貼喲?。?!
畢業(yè)五年內的大學生或者深圳戶口就可以申請
深圳的創(chuàng)業(yè)補貼:
1.初創(chuàng)補貼最低1萬,最高10萬;
2.創(chuàng)業(yè)帶動就業(yè)補貼,最高3萬;
3.社保補貼,720元/月;
4.場租補貼,補貼3年,大學生最低650元/月;
5.三年貼息扶持資金20-60萬。
萬創(chuàng)業(yè)補貼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