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6日至8月25日,我局就《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在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在規(guī)定時間內,共有3人就以上政策提出意見,匯總如下:
一、市民張劍東的意見情況
意見原文:我是一名普通深圳市民,已經在深圳工作十幾年,2015年通過積分入戶辦了全部深戶的手續(xù),親身體驗了整個入戶的過程,這次看到人社局征求意見,有些建議希望能在這個時候能反映一下。
我的建議人才引進條例的修訂主要有兩點,第一點是關于第五條,希望在第五條第三款能否明確一下公安部門對于集體戶口的態(tài)度,因為作為集體戶口的市民深受其苦,公安部門能否明確一下集體戶口從落戶到遷移到辦理辦事的明確規(guī)則,新聞報道說廣州市就在探索在所有的街道辦設立集體戶口解決新市民的這方面的一些突出問題,因為集體戶口是很多辦理積分入戶的市民的一個非常關切的問題,也是其中一個矛盾非常突出的問題,這有賴于公安部門和人社部門的協(xié)商,需要市人大市政府出面多關心一下普通市民的困擾,目前公安部門依然是以房管戶的制度導致了很多買不起房的市民在戶口,婚姻,計生,住房,安居等等方面的非常大的煩惱,這也會間接影響了人才引進工作的社會評價與城市認同。
第二點的修訂建議是關于第十二條的修訂問題,這也是很多市民有疑慮的問題,就是關于檔案的問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傳統(tǒng)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關于檔案的很多規(guī)定都跟不上當前人才流動人才創(chuàng)業(yè)人才退休等等的迫切要求,關于檔案管理,檔案掛靠,檔案收費,檔案移轉到很多制度都暴露了不少問題,這次修訂能否明確一下檔案的干部和工人身份與待遇以及退休的規(guī)定,關于檔案與調干和招工等制度的銜接,以及很多目前口袋檔案,空掛檔案,僵尸檔案問題的制度性安排能否明確一下呢?
感謝市人社局自2012年后在積分入戶制度改革方面做的很多改革工作,目前北京上海都已經開始積分落戶了,不過人才引進制度還有很多完善的空間,希望能做更多的深層次的改革,謝謝。
二、匿名郵件的意見情況
意見原文:我是公司辦理人才引進業(yè)務專員,在辦理畢業(yè)生報到的時候,需要家里開具《遷移證》,而《遷移證》正常是需要我們深圳公安局這邊出具《準遷證》才能給予辦理的,而《準遷證》呢又需要深圳人才中心開具《介紹信》之后才能辦理,所以在流程上給畢業(yè)生辦理《遷移證》這個手續(xù)上帶來很多麻煩,很多老家的在沒有見到《準遷證》的時候不給予開具《遷移證》。這一點讓很多辦理畢業(yè)生接收的同事很苦惱,希望能有方便的流程,謝謝!
三、沈先生的意見情況
意見原文:今天看到深圳市政府已經下發(fā)1+2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深圳市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辦理規(guī)定的通知)。
不知道貴局能否按照市政府的最新文件進行修訂?而不應像以前的文件《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過于繁瑣和麻煩。若按之前文件規(guī)定,不僅要消耗大量時間和精力(各種原件復印件,各種驗證等等,起碼要花上三個月的時間才能辦好一切,且辦理手續(xù)的時候,需要請假,趕在各種機構上班時前往);而且費用也頗為昂貴,(人才代理費用、體檢費用,來回奔波的差旅費等等)實在是增加年輕人的負擔。
深圳作為創(chuàng)新城市,能否在這些政策制定時,以更方便群眾為宜!對滿足市政府最新的文件《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guī)定》(深府〔2016〕59號)中的第八條條件的,建議簡化程序,直接辦理,取消對滿足這一條件人員的原有積分核準制,簡化程序,制度創(chuàng)新,激發(fā)活力,讓更多的人才留在深圳,讓深圳在制度上更具包容和活力!
四、我局的意見反饋
你反映的意見建議我局已收悉,我局將在政策修訂過程中結合我市人才引進工作實際予以統(tǒng)籌考慮,感謝您提出的建議,請社會各方繼續(xù)對我局工作予以關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