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畢業(yè)季,許多大學生找到工作后卻出現(xiàn)意想不到的煩惱:把戶口從大學遷到異地工作的城市,需找個地方掛靠,竟要向當?shù)厝瞬胖行睦U納多達數(shù)千元的掛靠費和每年數(shù)百元的管理費。北京、天津、南京等多個城市均存在人才中心收取集體戶口掛靠費、管理費的現(xiàn)象。
首先,我們需要追問戶口掛靠費的合法性。事業(yè)性收費本來是指事業(yè)單位為社會或個人提供特定服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實施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補償性收費。據(jù)此來看,戶口掛靠費有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作為收費依據(jù)嗎?
《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xié)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大學生就業(yè),其戶口符合某個城市的準入條件,只是由于暫時不具備單獨立戶的條件,或者由于一些民企、外企、銀行等單位因種種原因沒有設立集體戶口,于是,不得不將戶籍掛靠在當?shù)厝瞬胖行?,這是符合《戶口登記條例》規(guī)定的。須知,保證每一個具有本地戶籍的市民登記戶口,是地方政府起碼的責任,憑什么要登記戶口者交錢?
居民的戶口登記在派出所,需要向派出所繳納登記費和每年的管理費嗎?假如大學生的工作單位就有集體戶口,他還需要向單位交錢嗎?所以,各地人才服務中心為大學生提供戶口掛靠,僅僅是代表政府提供一項基本的服務,根本不應該收費。如果地方人才服務中心認為自己付出了勞動,那應該向政府索要辦公費、勞務費,而不應該向被服務人收取,這和派出所民警管理戶籍的費用必須由政府開支同理。
第二個問題,就是收費標準。由于沒有法定標準,一些地方收取戶口掛靠費甚至到了“獅子大開口”的地步。在戶籍管理實現(xiàn)無紙化、電子化管理且聯(lián)網后,所謂戶籍關系掛靠,只不過是公安部門在戶籍掛靠單位的名下加上一個人的姓名,戶籍關系的遷移、變動主要通過公安機關辦理,用人單位或人才市場等機構幾乎沒有托管成本。
戶口掛靠費的收費理由和收費標準都沒有法律依據(jù),屬于應堅決取締的亂收費。深圳、重慶等地就已取消或部分取消戶籍管理費,有些省市如遼寧省就從來不收戶口掛靠費。當務之急是應該一律明令取消戶口掛靠費和管理費,取消之后還需查查已收的費用花到哪里去了并向民眾公開。
總之,管理戶口、登記戶口是政府的本職工作,納稅人不該再花錢購買此項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