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遷入戶深圳什么時候都可以隨遷嗎?
隨遷入戶深圳介紹
隨遷入戶主要有夫妻隨遷、子女隨遷、老人隨遷三種,其實對于這三種隨遷方式,很多朋友都有很多問題,今天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進行詳細解答!
夫妻隨遷入戶深圳
申請條件
(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常住戶口時間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2年。屬復婚的,復婚登記時間作為“結婚登記時間”。
(二)申請人不屬黨政機關(部、委、辦、局)在編人員。
(三)申請人有法定撫養(yǎng)責任(或征得有撫養(yǎng)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子女(含養(yǎng)子女、繼子女),可一并申請。
(四)以下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請:
1.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全日制大學在校就讀,戶口未遷至院校學生集體戶(仍隨父或母)。
2.一級或二級病殘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養(yǎng)子女)成年子女。
(五)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
(三)《結婚證》。在國(境)外登記結婚的,還需我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者相關政府聯(lián)絡部門認證。
(四)隨遷子女戶口簿、身份證(未滿16周歲免提供)。
(五)隨遷子女《出生醫(yī)學證明》。國外出生證,還需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并同時做中文翻譯;使領館已認證但未同時做翻譯的,補充收取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中文翻譯件。
我國駐外使領館未認證的,提交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出生證明中文翻譯件的公證書;
無法提交公證書的,收取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和本市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司法鑒定意見書。
(六)遇有下列情形,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2.隨遷子女屬繼子女的,提供撫養(yǎng)權三選一材料(滿十八周歲的免提供):
(1)子女撫養(yǎng)權屬法律文書: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法院撫養(yǎng)權(變更)判決(調解)書、撫養(yǎng)權變更公證書。
(2)撫養(yǎng)權屬方到場簽署《關于同意子女戶口遷移的聲明》。
(3)撫養(yǎng)權屬方同意子女遷戶的公證書。
3.隨遷子女屬非婚生(子女出生時父母末登記結婚)的,其生父(母)須填寫《非婚生育子女情況聲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出生醫(yī)學證明》記載父母雙方信息的,提供撫養(yǎng)權三選一材料。
(2)《出生醫(yī)學證明》記載父母雙方信息但無法聯(lián)絡另一方父(母)明確撫養(yǎng)權的,或《出生醫(yī)學證明》未記載另一方父(母)信息的,還需在《非婚生育子女情況聲明》上詳細說明情況,并現場書寫“本人申報XXX入戶,因撫養(yǎng)權不明產生的戶口糾紛,由本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隨生父遷戶的,需提供本市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司法鑒定意見書(子女出生3個月內,父母登記結婚并領取《出生醫(yī)學證明》免提供)。
4.隨遷收養(yǎng)子女的,提供《收養(yǎng)登記證》?!妒震B(yǎng)登記證》登記的“送養(yǎng)人”系“被收養(yǎng)人”親生父母的,還需提供被收養(yǎng)人的《出生醫(yī)學證明》。
5.隨遷在讀成年子女,提供《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注明學校地址、校辦電話和聯(lián)系人姓名);在國外高校就讀的,提供錄取通知書(屬外文的,提供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中文翻譯件)。
6.隨遷病殘成年子女的,提供以下材料:
(1)縣級以上殘聯(lián)簽發(fā)的一、二級《殘疾證》或本市殘聯(lián)簽發(fā)的殘疾等級鑒定證明。
(2)本人的未婚未育聲明,本人因身體、智力原因無法聲明的,由其父或母書寫、簽名。以上材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收取復印件交驗原件(身份證只核驗原件,不收取復印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取原件。辦理戶口事項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為外文的,應當附有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中文譯本。
子女隨遷入戶深圳
申請條件
(一)父母一方為本市戶口。
(二)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yǎng)責任,或征得撫養(yǎng)權屬方同意遷戶的未成子女(含養(yǎng)子女)。
屬繼子女的,其生父(母)與被投靠人結婚應滿2年。。
(三)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全日制大學在校就讀,戶口未遷至院校學生集體戶(仍隨父或母)的成年子女。
(四)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申請材料
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提供下列材料,并在現場打印的《入戶申請審批表》上簽名:
一、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申請人及隨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16歲以下自愿提供身份證材料);
(2)申請人父母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核驗原件)。
注意:
父母離異,不需提供非法定撫養(yǎng)責任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父或母(非被投靠人)系國(境)外身份,收取國(境)外身份證明(如港、澳、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證件不是中文簽發(fā)的,應附有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
父或母(非被投靠人)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文書;
二、《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
申請人《出生醫(yī)學證明》(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如申請人屬被投靠人收養(yǎng)子女,參照夫妻投靠隨遷收養(yǎng)子女情形提供材料;
三、申請人父母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
被投靠人屬離異或再婚的,還須提供歷次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調解)書;
喪偶的,還須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喪偶再婚的,如戶口簿不能反映與前配偶夫妻關系,補充提供與前配偶的結婚證或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
四、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隨遷子女屬繼子女的,提供撫養(yǎng)權三選一材料:
(1)子女撫養(yǎng)權屬法律文書: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法院撫養(yǎng)權(變更)判決(調解)書、撫養(yǎng)權變更公證書。
(2)撫養(yǎng)權屬方到場簽署《關于同意子女戶口遷移的聲明。
(3)撫養(yǎng)權屬方同意子女遷戶的公證書。
2.隨遷子女屬非婚生(子女出生時父母未登記結婚)的,其生父(母)須填寫《非婚生育子女情況聲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出生醫(yī)學證明》記載父母雙方信息的,提供撫養(yǎng)權三選一材料。
(2)《出生醫(yī)學證明》記載父母雙方信息但無法聯(lián)絡另一方父(母)明確撫養(yǎng)權的,或《出生醫(yī)學證明未記載另一方父(母)信息的,還需在《非婚生育子女情況聲明》上詳細說明情況,并現場書寫“本人申報XXX入戶,因撫養(yǎng)權不明產生的戶口糾紛,由本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隨生父遷戶的,需提供本市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司法鑒定意見書(子女出生3個月內,父母登記結婚并領取《出生醫(yī)學證明》免提供)。
3.隨遷收養(yǎng)子女的,提供《收養(yǎng)登記證》.《收養(yǎng)登記證》登記的“送養(yǎng)人”系“被收養(yǎng)人”親生父母的,還需提供被收養(yǎng)人的《出生醫(yī)學證明》。
4.隨遷在讀成年子女,提供《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注明學校地址、校辦電話和聯(lián)系人姓名):在國外高校就讀的,提供錄取通知書(屬外文的,提供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中文翻譯件)。以上材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收取復印件交驗原件(身份證只核驗原件,不收取復印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取原件。辦理戶口事項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為外文的,應當附有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中文譯本。
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深圳
申請條件
(一)被投靠人本市戶口當前有效且連續(xù)滿8年。
(二)申請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夫妻雙方須一并提出申請(離異的除外)。配偶系國(境)外人員的,可單獨申請。
(三)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戶成員。
(四)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申請人配偶已入戶本市的,須按照夫妻投靠條件和要求辦理隨遷。
在不違反法律,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如申請人屬于離異、喪偶再婚的,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現配偶可以提出放棄一并遷入申請。
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及隨遷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核驗原件);
二、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核驗原件);
三、被投靠人提交以下證明材料之一進行父母子女關系認定:被投靠人的出生醫(yī)學證明、老人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能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或戶口底冊復印件、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鄉(xiāng)鎮(zhèn))政府出具的能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公證處出具的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公證書。
四、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申請人離異,戶口簿“婚姻狀況”欄未登記為“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
2.申請人喪偶,戶口簿“婚姻狀況”欄未登記“喪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
3.申請人配偶系國(境)外人員的,核驗國(境)外身份證件。親子關系證明中未體現該配偶身份信息的,還須提供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