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夫妻隨遷條件:
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常住戶口時間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三年,被投靠人屬“雙高”(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國內博士、國外碩士以上高學歷)人才的不受分居時間限制;
二、申請人不屬于在職干部、職工;
三、經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本市遷戶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申請人需先行攜帶相關資料到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后相關計生信息通過深圳市政務資源交換平臺流轉到我局,不需提供紙質材料);
四、申請人有法定撫養(yǎng)責任的未成子女須一并申請;
五、可隨同申請人一并申請的成年子女:
1.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高中以下教育階段在校就讀成年子女;
2.一級或二級病殘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無配偶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戶口仍隨本省戶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讀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齡及在讀院校所在地限制);
六、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