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超生,并且符合深圳市的戶口投靠條件,都是可以進行戶口夫妻投靠,子女戶口隨遷的,具體可以讓配偶事先咨詢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以對方的答復為準。以下為深圳戶口夫妻投靠的條件,供參考: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常住戶口時間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三年,被投靠人屬“雙高”(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國內博士、國外碩士以上高學歷)人才的不受分居時間限制;二、申請人不屬于在職干部、職工;三、經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本市遷戶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申請人需先行攜帶相關資料到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后相關計生信息通過深圳市政務資源交換平臺流轉到我局,不需提供紙質材料);四、申請人有法定撫養(yǎng)責任的未成子女須一并申請;五、可隨同申請人一并申請的成年子女:(一)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高中以下教育階段在校就讀成年子女;(二)一級或二級病殘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無配偶成年子女;(三)本省生源(戶口仍隨本省戶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讀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齡及在讀院校所在地限制)。六、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