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條件】
凡具備博士學位(含雙碩士),自愿來到哈爾濱市居住、工作的人員
【申請材料】
1.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接收單位證明
3.人事部門或人才中心落戶證明
【可隨遷人員】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雙方父母(注:隨遷是在申請人落戶時一同辦理)
哈爾濱市各類隨遷所需材料
【辦理地點】(由市局直接審批)
哈爾濱市公安局
地址:道里區(qū)紅星街9號
聯系電話:
上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哈爾濱市公安局松北分局
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qū)怡園小區(qū)西側
聯系電話:
上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辦理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直接到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辦理,隨來隨辦。
【辦理流程】
申請人本人攜帶資料直接到市公安局提交資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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