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收到一位網友的留言問:“我最近剛剛換了一份工作,之前已經辦理過個人的居住證積分下個月到期了,我要怎么續(xù)辦呢?”遇到這種情況的網友應該不在少數,下面就聽小編的解答:
持證人所持居住證積分已過期
如果你的居住證有效期已經更新,可以在辦理積分續(xù)簽時,用個人密碼登錄居住證積分申報系統(tǒng),將個人表格中原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更改為新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確認提交后在新單位系統(tǒng)中就可以看到您的信息了。
所以,之前這位網友的居住證積分現在還在有效期內,可以等到下個月居住證積分到期后,按照上述方法操作積分續(xù)辦手續(xù)就可以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收到申請后,將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持證人積分申請材料經審核屬實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核定,并告知持證人積分情況。
文字:思文
編輯: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