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買房要求如下:
一、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有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xù)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yè)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稿褲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上海市限購政策執(zhí)行。
二、限購政策情況如下:
1、對于不能提供2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鍵坦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上海向其售房。目前,上海部分區(qū)域對該政策的執(zhí)行再收緊,無論是否已有繳納稅賦或社保證明的單身外地人士,均不能在上海鍵亮簡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