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回復]根據(jù)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yè)和農村經濟發(fā)展,根據(jù)《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在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wěn)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遵循平等協(xié)商、依法、自愿、有償?shù)脑瓌t。
第三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yè)用途,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損害利害關系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規(guī)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轉關系應當受到保護。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同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合同管理的指導。
第二章流轉當事人
第六條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
第七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繳。
第八條承包方自愿委托發(fā)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事項、權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簽名或蓋章。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土地。
第九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可以是承包農戶,也可以是按有關左邊法律右邊及有關規(guī)定允許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權。受讓方應當具有農業(yè)經營能力。
第十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期限和具體條件,由流轉雙方平等協(xié)商確定。
第十一條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后,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fā)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fā)包方提出轉讓申請。第十二條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左邊法律右邊、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護土地,禁止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yè)用途。第十三條受讓方將承包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第十四條受讓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辦法可以在土地流轉合同中約定或雙方通過協(xié)商解決。
第三章流轉方式第十五條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左邊法律右邊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方式流轉。第十六條承包方依法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者全部流轉的,承包方與發(fā)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變。第十七條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方之間自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當事人可以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第十八條承包方采取轉讓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經發(fā)包方同意后,當事人可以要求及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注銷或重發(fā)手續(xù)。第十九條承包方之間可以自愿將承包土地入股發(fā)展農業(yè)合作生產,但股份合作解散時入股土地應當退回原承包農戶。第二十條通過轉讓、互換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經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左邊法律右邊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方式流轉。
第四章流轉合同第二十一條承包方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與受讓方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委托發(fā)包方或者中介服務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流轉合同應當由承包方或其書面委托的代理人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