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應該在上海領。
根據國辦發(fā)(2009)66號文規(guī)定:若您在滬首次參保時年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那么在滬參保建立的是基本帳戶。當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目前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若您的基本帳戶仍在滬,且最后一個繳費累計滿十年的地方也在滬,那么您的養(yǎng)老金申領地就在上海,您可在上海申領養(yǎng)老金。當您到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含其他參保地轉入本市的繳費年限及92年底前連續(xù)工齡,下同),那么您申領并按上海標準被核定后,即可從次月起享受按月養(yǎng)老金(此與您其時戶籍所在無關);當您到齡且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您可在滬申請延續(xù)繳費至年滿十五年后再申領養(yǎng)老金。
外地戶籍如需在上海辦理退休手續(xù),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其一,在上海繳納社保累計滿10年。
其二,在上海和外地總共繳納社保累計滿15年。
其三,到達退休年齡時社保關系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