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戶籍生育婦女需攜帶《上海市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或戶籍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上機構出具的一孩生育服務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非本市戶籍生育婦女申領生育保險金申請材料如下:
1.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領單(可以到社保中心區(qū)領、或網上下載)。
上面就是一些個人信息,姓名,住址,工作單位,配偶的工作單位,小朋友的名字等。
2.已參加本市城鎮(zhèn)保險或小城鎮(zhèn)保險的生育婦女的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第二代身份證要正反面復印。其實我辦理的時候,他都沒有看身份證原件。
3.醫(yī)院開具的《生育醫(yī)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在復印件上寫好夫妻雙方姓名及雙方的戶籍地址。
4.生育婦女雙方戶口簿,戶口簿要復印第一頁(就是有派出所公章的一頁),還有夫妻雙方姓名的一頁;集體戶口,攜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及復印件;現役軍人,提供《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生育婦女的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必須復印雙方姓名及有身份證的那一頁。
6.生育婦女本人具有轉賬功能的實名制活期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
如果是存折的話,只要復印存折的賬號一面;是銀行卡的話,需正反面復印,要求簽名檔完整并在復印件上注明持卡人姓名,銀行賬號及身份證號碼。
只有下列銀行卡折可用:《生育保險可是用銀行卡折賬號規(guī)則》。
7、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對于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對于外省市生育的婦女,需提供當地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產婦生產情況證明(出院小結)原件及《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在境外生育的婦女,需提供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或順產)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和小孩《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非本市戶籍生育婦女需攜帶《上海市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或戶籍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上計劃生育機構出具的一孩生育服務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參加本市農村社會保險的生育婦女,需提供本人農保賬號所在地的農村養(yǎng)老保險事業(yè)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表(農保)》,企業(yè)中生育婦女還需攜帶《外商投資企業(yè)從業(yè)人員繳費基數明細表》。
6)2004年8月1日之前生育的失業(yè)婦女,另需帶勞動手冊,勞動手冊中需載明由區(qū)縣職介中心失業(yè)保險科核定的失業(yè)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