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海的未婚媽媽張女士收到了一個好消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了她生育保險糾紛案的再審申請。
2016年,張女士意外懷孕,當時她剛跟男友分手,但在家人的支持下,決意生下孩子。
2017年5月,張萌的兒子降生。
2017年7月張萌在街道辦申請《計劃生育證明》被拒,原因是因為沒有“夫妻雙方的婚姻狀況證明”。
2018年1月23日,張萌向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中心申領生育保險待遇被拒,原因是因為沒有《計劃生育證明》。
張女士懷孕的時候已經(jīng)和男友分手,無法再和男友和好結婚的情況下,張女士得到家人的支持生下來孩子,且此期間一直有交生育保險。
因此,張女士先后起訴了金楊街道辦事處、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中心,但均敗訴。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書顯示,根據(jù)相關左邊法律右邊和辦法,只有計劃內(nèi)生育的婦女才有權利申領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yī)療費補貼,且申請時需提供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屬于計劃內(nèi)生育的證明。
今年7月,張女士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了再審申請,張女士和她的律師堅持認為,未婚媽媽也有權領取生育保險金。
打官司的這兩年間,張萌的兒子已咿呀學語,慢慢長大,漸漸知道了自己有一位勇敢的媽媽,感到自豪無比。
交了保險憑什么不給報銷?
從2016年開始二胎政策開放,在政府大力鼓勵媽媽生育的同時,卻對最需要幫助的未婚媽媽關上了大門,所以這樣的鼓勵生育意義何在?
都知道未婚媽媽的不易,一個人拉扯孩子艱辛,如果再要完整的家庭顧慮會更多,為了孩子未婚的媽媽們會選擇自己默默地忍受生活的不易。而孩子也因為單親媽媽,需求也會和完整家庭不一樣。
我們期望著所有孩子都能身心健康,但是媽媽也是人,如果媽媽都不好了,試問孩子還能健康地成長嗎?
不少網(wǎng)友表示鼓勵張女士的起訴:“我支持這位勇敢的未婚媽媽,她不是在為自己去打官司的,而是去給這個空白的左邊法律右邊起到一個先例,現(xiàn)在都9102年了,未婚媽媽的權益還在摸索中。很多的未婚媽媽面對的不是“施舍”而是“平等”?!?/p>
這段文字,與天下獨立的媽媽共勉!
還好,孩子還可以落戶
雖然之前未婚媽媽剩下的寶寶無法落戶,但是2015年國務院就出臺了相關的規(guī)定,可解決未婚生育孩子的落戶問題,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其監(jiān)護人可以憑《出生醫(y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但是很多未婚媽媽還不知道這件事情,今天再次整理發(fā)布,期望有看到的未婚媽媽可以安心給孩子上戶了。
事件后續(xù)
目前這一次的起訴還在受理,后續(xù)如何我們一起保持關注,希望社會和國家能好好對待未婚媽媽們,生活不易,女人養(yǎng)家更不易。
張女士還表示,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透露,只要能提供結婚證就可以領取生育保險金了。但是張女士認為用婚姻作為領取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是很不合理的,而且如果勉強進入婚姻,也會引起一系列更嚴重的問題,甚至會出現(xiàn)有形婚的男方以孩子的監(jiān)護權相要挾敲詐的,張女士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fā)生。
早已和前男友分手數(shù)年,孩子現(xiàn)在也健康成長,何必為了領取生育金的一個條件,選擇斷送現(xiàn)有的幸福。就算錢可以不要,保險一直都在正常繳,但是對于未婚媽媽的“公平”是不是也該有所進步了?
希望在大力鼓勵生育的同時,基本的保障補貼能與時俱進!也歡迎大家留言各訴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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