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政風熱線》上線嘉賓名單: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成員、總會計師丁曉林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劃財務科科長張軍芳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科科長張真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科科員曾照芬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戶服務科科長韓國梁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科員王昊飛
一、開始語
主持人:聽眾朋友早上好,歡迎收聽正在直播的《黨風政風熱線》,我是姜健。今天通過熱線為您服務的嘉賓是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成員、總會計師丁曉林,市計劃財務科科長張軍芳同志,歸集管理科科長張真同志,貸款管理科曾照芬同志,客戶服務科科長韓國梁同志,市直管理部王昊飛同志,歡迎你們參加這期“黨風政風熱線”欄目!
丁總:主持人、聽眾朋友們,上午好!很高興參加今天這次“黨風政風熱線”欄目。
首先,我代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全體干部職工感謝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各界多年來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幫助!真誠歡迎聽眾朋友們參與今天這次節(jié)目,同時,也歡迎聽眾朋友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建議。
主持人:歡迎各位收音機前的聽眾朋友,如果您在公積金繳存、提取、查詢、以及個人公積金貸款等方面有問題需要咨詢和反映,歡迎通過熱線電話參與節(jié)目,或者通過微信平臺“濰坊新聞廣播”發(fā)送信息過來,在線的每一位嘉賓都會真誠的為您服務!
二、熱線政策交流
主持人:今天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今年的第3輪“黨風政風熱線”。丁總,請給我們的聽眾介紹一下咱們中心的情況。
丁總:我市自1994年7月開始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服務宗旨,實現(xiàn)了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健康快速發(fā)展,為幫助城鎮(zhèn)職工解決住房問題,促進我市房地產業(yè)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2018年,市公積金中心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左邊習近平右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幫助更多城鎮(zhèn)職工解決住房問題、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為主線,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力求為決勝全面小康、建設富裕文明充滿活力的現(xiàn)代化強市作出更大貢獻。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445.13億元,累計發(fā)放公積金貸款筆,貸款額272.49億元;2018年1-10月,共歸集住房公積金57.21億元,同比增長12.65%;全市共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筆,提取額38.17億元,同比增長了45.43%和39.99%;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筆,貸款額34.2億元,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達到88.81%。
主持人:丁總,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在服務和保障社會民生,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發(fā)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作為全市的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斷創(chuàng)新制度發(fā)展,規(guī)范制度管理做了大量工作。請丁總給聽眾朋友作一簡單介紹。
丁總:近年來,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tǒng)在規(guī)范管理、簡化辦事流程、提升服務效率方面做了大量積極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包括:通過體制調整,實現(xiàn)了全市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核算和統(tǒng)一管理,為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跨越式發(fā)展奠定了堅實的體制和制度基礎。在政策方面,出臺了提高貸款額度上限等多項放寬公積金使用的惠民政策。在簡化辦事流程方面,全省率先取消了提取和轉移業(yè)務的單位蓋章環(huán)節(jié),職工提取的公積金直接撥付到個人賬戶,不必再經過單位轉賬;推出了自動提取還貸服務,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辦理了自動提取還貸手續(xù)后,系統(tǒng)自動定期從公積金賬戶中扣除還本付息金額,職工就不必每年到營業(yè)廳辦理還貸提取了。在減輕職工負擔方面,取消了絕大多數(shù)貸款的強制擔保政策,擔保登記費用也不再由借款人承擔。在創(chuàng)新服務手段方面,推出單位版網上服務廳,實現(xiàn)公積金的繳存、基數(shù)調整、人員增減等業(yè)務的網上辦理;建立完善熱線電話、微信、公積金網站、短信“四位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為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繳存明細和余額查詢、政策解讀、業(yè)務指南、業(yè)務提醒等全方位服務;公積金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用戶已超過41萬人;推出了貸款業(yè)務辦理進度查詢服務,職工可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隨時查詢貸款辦理進度和貸款輪候排名。在擴大服務群體方面,在全省率先出臺了靈活就業(yè)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政策。
主持人:丁總,您剛才提到我市在全省率先出臺了靈活就業(yè)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政策,能否為聽眾朋友們簡單介紹一下這項工作?
丁總:2016年,市公積金中心出臺了《濰坊市靈活就業(yè)人員自主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試行)》,年滿18周歲,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在濰坊市轄區(qū)內擁有相對固定的住所和較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在本市社保機構正常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個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諾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規(guī)定的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yè)人員可以自主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1、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本市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個體經營者;
2、自由職業(yè)人員,是指不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獨立從事某種職業(yè),為社會提供合法服務的勞動者。
主持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和辦理購房提取時,需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和交納首付款的增值稅發(fā)票,為什么一定要提供網簽備案的合同和增值稅發(fā)票呢?
丁總:申請公積金貸款和辦理購房提取時,需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和交納首付款的增值稅發(fā)票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范騙提騙貸行為的發(fā)生。近年來,部分不法中介通過幫助偽造有關憑證騙提騙貸公積金謀取不法利益,嚴重影響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也損害了大多數(shù)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利益。要求申請公積金貸款和辦理購房提取時,需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和交納首付款的增值稅發(fā)票的政策,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加大對騙提騙貸公積金行為打擊力度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與公安、不動產、稅務等部門的合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利的措施,嚴厲打擊騙提騙貸公積金行為。切實保障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堅決維護大多數(shù)職工的合法權益。對經查實參與騙提騙貸的職工,將采取通知其工作單位、在網站公開曝光、取消該職工一定時限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資格、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
同時我們對《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濰公積金〔2014〕39號)第二十四條第三、四款規(guī)定的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所購房屋已交首付款的有效憑證的具體要求調整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為通過不動產權管理部門的網簽或備案登記合同,借款人所購房屋已交首付款的有效憑證為稅務部門出具的不動產增值稅發(fā)票或開發(fā)商出具的正式收款收據(jù)。
主持人:說起住房公積金,聽眾朋友可能會感覺政策性特別強,那么接下來咱們就詳細來介紹一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個人貸款等相關政策知識,同樣也歡迎聽眾朋友參與我們的節(jié)目,熱線。
一、繳存
1、什么是住房公積金?如何確定繳存范圍?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稐l例》中的在職職工指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中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包括外方及港、澳、臺人員),以及有工作崗位,但由于學習、病傷產假(六個月以內)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包括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符合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在崗職工,不包括已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系的離崗職工。單位和職工本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職工有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可隨時查詢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和余額情況。
2、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xù)?
單位應當?shù)阶》抗e金管理中心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3、如何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和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均由單位統(tǒng)一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受托銀行辦理繳存手續(xù)。單位應當于每月發(fā)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
4、如何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均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的職工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
目前我市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為12%和6%。
2018年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元,下限為1910元。
5、繳存住房公積金對企業(yè)有什么益處?
企業(yè)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利于企業(yè)塑造依法履行義務、自覺維護職工權益的良好社會形象;有利于企業(yè)引進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穩(wěn)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yè)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強職工對企業(yè)的歸屬感,激發(fā)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6、住房公積金制度對職工有哪些好處?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深化的產物,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是一種政策性的長期住房儲金,是國家從制度上賦予職工的一項優(yōu)惠政策。從其性質和政策安排上看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簡要的講有以下五個好處:一是職工和單位繳存的公積金均屬個人所有,單位繳存的公積金相當于給職工增加了工資薪酬。二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時,可以提取公積金。三是可申請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減輕職工購房負擔。四是住房公積金免征個人所得稅。五是職工離退休時,其累積的公積金可一次性提取,作為養(yǎng)老金的補充。
7、個人能否繳存公積金?(靈活就業(yè)人員)
去年1月份,市公積金中心出臺了《濰坊市靈活就業(yè)人員自主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試行)》,年滿18周歲,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在濰坊市轄區(qū)內擁有相對固定的住所和較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在本市社保機構正常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的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yè)人員可以自主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靈活就業(yè)人員繳存需要提供的材料:
靈活就業(yè)人員本人攜帶下列材料到各分支(辦事)機構填寫《靈活就業(yè)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開戶申請審批表》并簽署《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協(xié)議》,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xù):
?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或戶籍證明;
?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證明(一年以上);
?職工在受委托銀行(公積金中心指定的銀行)辦理的有效銀行借記卡;
④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8、繳存住房公積金對職工有沒有戶口限制?
只要是與我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從業(yè)人員都應該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戶口限制。
9、單位不按規(guī)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如何處理?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jù)《條例》規(guī)定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職工也可依據(jù)《條例》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對繳存確有困難的單位,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xù)?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受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通過的,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
須提供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決議、單位財務報表、工資報表(第三方審計報告或有關部門核定為困難單位的證明)。
11、繳存困難單位的界定
結合我市實際,對困難單位或企業(yè)繳存住房公積金按以下原則掌握:
①連續(xù)虧損2年以上,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全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企業(yè),可按規(guī)定申請降低比例繳存。
經批準降低比例繳存的單位,待經濟效益好轉后,及時恢復正常繳存比例,并補繳降低比例繳存期間的差額部分。
②瀕臨破產、解散的企業(yè),職工工資接近或者達到最低生活保障線,可申請緩繳。
經批準緩繳的單位,待效益好轉后,恢復正常繳存比例,并逐步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③批準降低比例繳存和緩繳的期限,原則上每次不超過1年。
12、單位發(fā)生合并、分立、撤銷、破產、解散的,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或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并自發(fā)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或提取手續(xù)。
13、改制企事業(yè)單位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改制企事業(yè)單位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或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無力補繳的,應當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才能辦理改制等有關事項。新設立的單位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xù)。
14、住房公積金存款的計息與相關政策?
職工個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存款,按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當年和往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全部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計息。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稅。住房公積金存款按年結息,每年6月30日為結息日。
單位和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最高不超過我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低于上一年度勞動部門規(guī)定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15、單位或職工信息發(fā)生變更的應如何辦理變更手續(xù)?
單位名稱、地址等發(fā)生變更的,原單位應自發(fā)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發(fā)生變更的,自發(fā)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16、職工在什么情況下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x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xù)。
①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
②單位合并、分立改制的;
③單位撤消、解散、破產改制后,職工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④進入集中托管賬戶的職工,與新就業(yè)單位重新建立勞動關系的。
17、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應滿足以下條件:
①符合《濰坊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濰政辦發(fā)【2016】3號)中相關補繳的規(guī)定。
②補繳住房公積金僅限于欠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③申請補繳住房公積金必須由單位統(tǒng)一辦理,職工個人不能辦理補繳業(yè)務。
④單位應當為所有應補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統(tǒng)一辦理補繳,不得僅為應補繳住房公積金職工中的一位或幾位職工辦理補繳。
如職工公積金賬戶屬于已經正常連續(xù)繳存12個月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日之前12個月中存在斷交月份、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補繳的,則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如屬于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日之前12個月內新開戶或新轉入,且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日之前12個月中有補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的,應滿足以下要求,否則補繳的公積金,不能視為連續(xù)繳存公積金,將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
①申請人在申請貸款日之前12個月中存在斷交月份、且有補繳公積金行為的,應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關系證明、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或新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簽訂的委托代理協(xié)議)、銀行發(fā)放工資流水、補繳清冊及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辦理公積金補繳業(yè)務時不再全面審核。
②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及繳存公積金單位應一致,否則,應提供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簽訂的委托代理協(xié)議。單位委托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代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須與代理繳納社會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的代理單位一致,且《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服務范圍中應有“受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委托,代辦社會保險事務”。個人不得委托代理公司為其繳存公積金。
③新增或轉入職工的公積金補繳時間應不早于入職或調入新單位時間(以新單位繳納社保的時間為準),補繳的繳存基數(shù)應不高于正常繳存基數(shù)或新單位實際應發(fā)放工資標準,補繳月數(shù)視為連續(xù)繳存月數(shù)。
凡已繳存(含補繳)的住房公積金除因計算錯誤等原因,原則上不得申請退還。
審查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對正常繳存的認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①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即:自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起12月前已開戶繳存,或雖開戶時間不足12個月,但單位已開戶并連續(xù)繳存超過12個月,按照有關規(guī)定為其進行補繳后,連續(xù)繳存超過12個月的。
②借款人所在單位所有職工欠繳住房公積金2個月以內的,可視為正常繳存。
③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2個月(含)以上的,原則上其所有職工均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考慮申請貸款當月是否已繳存,從申請貸款的上月開始計算欠繳月數(shù),累計欠繳月數(shù)達到2個月及以上的,不能申請貸款)。
④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補繳住房公積金,補繳的月數(shù)視同連續(xù)繳存。
為減輕單位經辦人員提供相關資料和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審核資料的工作壓力,在辦理補繳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時,僅審核其繳存基數(shù)和比例是否超過上限或低于下限等條件,與申請貸款相關的條件的審核調整到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環(huán)節(jié)進行,辦理補繳時不再全面審核。為防范為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而突擊補繳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單位和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時應滿足上述條件要求,否則該職工即使補繳了住房公積金,也不能視為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將不能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提取
1、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有明確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⑴購買自住住房的;
⑵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⑶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⑷租賃自住住房的;
⑸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以下簡稱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yī)療費在3萬元以上的;
⑹納入民政部門臨時困難救助范圍的;
⑺享受濰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⑻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
⑼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⑽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⑾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⑿管委會確定的其他情形。
2、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應當持《濰坊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以及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向所在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當提取職工人數(shù)較多時,可由單位經辦人員統(tǒng)一辦理提取。
職工或單位經辦人員持相關證明材料、《濰坊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受理并于當日辦結;不能及時辦結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辦結。辦結后公積金中心將職工所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撥付到職工綁定的銀行賬戶內。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住房公積金可先撥付到職工所在單位,再由單位支付給職工或職工的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
3、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什么材料?
①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不動產權管理部門的網簽登記備案合同、稅務部門出具的不動產增值稅發(fā)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②購買二手住房的須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③購買公有住房的須提供公有住房出售明細表、稅務部門出具的不動產增值稅發(fā)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④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補交款發(fā)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明;
⑤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須提供房管部門認可的經濟適用房購房證明、購房合同、稅務部門出具的不動產增值稅發(fā)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⑥購買人民法院拍賣的罰沒住房或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住房的,須提供法院出具的涉及拍賣成交左邊法律右邊文書、拍賣公司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及購房票據(jù);
⑦建造、翻建住房的須提供縣及以上相關職能部門批準的集體土地使用證、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以及建造、翻建費用票據(jù);
⑧大修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及房屋大修費用的票據(jù)。
4、離、退休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什么材料?如何辦理?
身份證年齡達到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只須提供身份證明;提前退休的,已辦理退休證的,須提供退休證;尚未辦理退休證的,須提供加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印章的退休審批表。中心審查后辦理全額提取并清戶。
5、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因病退職的職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須提供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中心審查后辦理全額提取清戶。
6、單位撤銷、解散、破產改制無力重組,職工不做分流安排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須提供法院等部門的有效左邊法律右邊文件,由單位或清算組織統(tǒng)一到公積金中心辦理。
7、職工因辭職、被辭退等原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公積金如何處理?
住房公積金在原單位封存半年未就業(yè)的,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必須在材料載明日期半年后申請?zhí)崛?。能夠提供人社部門出具的《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或《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的可隨時申請?zhí)崛?。重新就業(yè)的,新就業(yè)單位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辦理轉移手續(xù)
8、服刑人員公積金如何提?。?/p>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刑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須提供單位《開除證明》以及人民法院《判決書》,可將公積金全部提出。
9、出國、出境定居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提供居住地居住證、港澳臺通行證、本人出國護照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國出境證明全額提取并清戶。
10、因考取研究生等原因并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須提交《入學通知書》和單位證明全額提取并清戶。
11、調離濰坊市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提供《工作調動函》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新工作單位《勞動關系證明》,辦理轉移或全額提取并清戶。
1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提取人(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或遺贈公證書、職工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證明,全額提取并清戶。
如提取人不能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或遺贈公證書的,提供由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喪偶的夫或妻對岳父母或公婆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簽字并按手印的《濰坊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授權委托書》,委托其中一人到前臺辦理提取,將資金撥付至被委托人賬戶。職工死亡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將轉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13、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⑴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
借款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下兩種方式辦理提取:
一是辦理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
填寫《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自動提取還貸申請審批表》,在每月14日(含)之前申請的,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自當月開始執(zhí)行;在14日之后申請的,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自次月開始執(zhí)行。
二是用公積金賬戶內可用余額對沖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每次沖減貸款本金金額應不少于2萬元(提前全部還清的除外)。辦理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后,如借款人及配偶賬戶內可用公積金余額超過2萬元的,每年可再辦理一次提取賬戶內公積金沖抵貸款本息。
本人及其配偶賬戶內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沖抵貸款本息,不再允許以償還公積金貸款名義提取到本人及配偶的銀行賬戶。
⑵償還商業(yè)銀行住房貸款提取
首次提取須提供《借款合同》、借款銀行出具的上月還款憑證,并授權查詢打印《個人征信報告》,后續(xù)提取只須提供借款銀行出具的上月還款憑證及授權查詢打印的《個人征信報告》。
原則上職工及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應超過借款人當年償還的貸款本息數(shù)額。可按未提年度累計提取。
14、租賃住房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濰坊市無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zhí)崛÷毠け救思芭渑甲》抗e金用于支付房租:
①本人及配偶無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用于自住的;
②本人及配偶無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
提取額度:
①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職工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租金;
②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完稅發(fā)票可以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職工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租金。
提取材料:
①提供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無自住住房的證明;
在市區(qū)各住房公積金分支(辦事)機構建立繳存登記關系的職工,須提供市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無自有住房的證明;在各縣市住房公積金分支(辦事)機構建立繳存登記關系的職工,須提供住房公積金分支(辦事)機構所在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無自有住房的證明;繳存登記關系和所租房屋不在同一地區(qū)的,須同時提供兩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無自有住房的證明。
②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提取本人及配偶雙方住房公積金的,另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
③無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④無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如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完稅發(fā)票。
15、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yī)療費在3萬元以上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直系親屬是指,職工子女、職工和配偶的父母。
須提供二級以上醫(y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濰坊市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統(tǒng)籌費用結算單》或付款憑證、能證明職工與患者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或其它有效關系證明。
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可提取其醫(yī)療費用結算憑證載明日期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但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扣除醫(yī)療補助后實際承擔的醫(yī)療費用。
16、住房公積金具有互助性,親屬間能相互使用嗎?
與購房人(或患重大疾病者)屬父母、子女關系的,與購房人(或患重大疾病者)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須提供戶口簿;與購房人(或患重大疾病者)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須提供戶籍登記部門證明或出生醫(yī)學證明;
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由提取所涉及家庭成員簽署《關于同意對家庭成員(父母、子女)關系在網站上進行公示的承諾》(見附件3)在住房公積金官網對家庭成員關系進行公示。
需要在住房公積金官網對家庭成員關系進行公示的提取,相關關系人(例如,需要公示確認父子關系的,相關關系人即指父子二人)須持本人身份證簽署(簽字按手?。蛾P于同意對家庭成員(父母、子女)關系在網站上進行公示的承諾》,并登記相關關系人的住址、電話等詳細信息后可先予辦理,然后在住房公積金官網和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同步進行公示。如公示之后接到舉報并經核實確認家庭成員關系造假屬實的,或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調查發(fā)現(xiàn)家庭成員關系造假的,對提取人及簽署《關于同意對家庭成員(父母、子女)關系在網站上進行公示的承諾》的相關關系人按騙提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規(guī)定處理。家庭成員關系在住房公積金官網和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公示的時間為3個月。
在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和房租的,可以提取配偶方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需提交夫妻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或戶口本)。
17、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1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供哪些材料?
①申請人身份證,提取配偶公積金的,還應提供配偶的身份證。
②申請人銀行賬戶(卡或折),提取配偶公積金的,應提供配偶的銀行賬戶(卡或折)。
③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供在不動產權管理部門的網簽登記備案合同原件、稅務部門出具的不動產增值稅發(fā)票。
④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原件或戶口簿原件。
⑤屬父母、子女關系(家庭成員)的,與購房人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須提供戶口簿;與購房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須提供戶籍登記部門證明或出生醫(yī)學證明;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由提取所涉及家庭成員簽署《關于同意對家庭成員(父母、子女)關系在網站上進行公示的承諾》在住房公積金官網對家庭成員關系進行公示。
18、職工如何查詢自己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情況?
為方便職工及時了解自己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情況,目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設立的查詢方式有以下四種:
①撥打公積金熱線服務電話進行咨詢。
②住房公積金網站。職工可登錄網站查詢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情況,并可通過網站了解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咨詢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及個人貸款的相關事宜。
③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關注。添加左邊微信號右邊wfgjjwx可查詢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情況。
互助性規(guī)定:為更好的體現(xiàn)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讓有限的資金使更多人受益,已取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在未償清所有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除償還貸款以外的提取(大病提取、臨時困難救助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除外)。
19、農民工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2016年1月,中心與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lián)六部門聯(lián)合出了《關于做好農民工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工作的意見》,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進城務工人員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于單位和個人各6%,繳存基數(shù)不低于職工繳存所在地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繳存單位應按同一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如確有困難,申請按照較低比例為農民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并應單獨設立農民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專用賬戶。非本地戶籍農民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本地戶籍農民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6個月以上未就業(yè)的,可憑有效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
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xù)時,應提供如下申請材料:
(一)繳存單位按較低比例為農民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書面申請;
(二)農民工本人身份證和顯示農業(yè)戶的戶口薄,戶口簿顯示“居民戶”的,應進一步提供村民委員會為其出具的村民證明、本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村鎮(zhèn)房屋所有權證》等任一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三)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年以上);
(四)受委托銀行的有效銀行借記卡;
(五)單位上月工資發(fā)放憑證;
(六)市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什么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fā)放的定向用于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費貸款。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的繳存職工,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可向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
在異地連續(xù)繳存12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向住房備案地縣市區(qū)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可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源有哪些?
1、購買期房。與市公積金中心簽署階段性擔保協(xié)議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的樓盤;需在簽訂購房合同6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2、購買產權明晰的現(xiàn)房、二手房。
借款人所購現(xiàn)房及二手房,必須產權明晰,并需分別在辦完《不動產權證書》或過戶手續(xù)后6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其中購買二手房且尚未過戶的,借款人也可在與賣方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繳納契稅后,持《存量房買賣合同》和首付款收據(jù)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原房主本人持身份證、《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共同到公積金中心提交貸款申請。
房地產開發(fā)商開發(fā)建設的商品房,須“五證”齊全(“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且不動產開發(fā)商與中心簽有階段性擔保協(xié)議。
四、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是多長?
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jù)我市實際情況確定的,目前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購買期房、現(xiàn)房的,貸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齡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即男職工計算為60歲,女職工計算為55歲(高級職稱或副縣級女同志可到60歲);2、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期限加房齡不得超過40年,二手房房齡超過30年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五、如何計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以下列四項中的較低者確定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一)不得超過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最高額度,同時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按照雙方繳存職工、單方繳存職工、首次貸款、二次貸款分別確定貸款額度上限,目前,雙方繳存首次貸款的職工,按繳存比例分別是40萬、37萬、35萬,雙方繳存二次貸款的職工,按繳存比例分別是35萬、32萬、30萬;單方繳存首次貸款的職工,按繳存比例分別是35萬、32萬、30萬,單方繳存二次貸款的職工,按繳存比例分別是30萬、27萬、25萬。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繳存職工(已婚的按家庭計算)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或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還清(含本市外)的,無論現(xiàn)在本市名下有無住房,再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照第二套住房政策執(zhí)行。
(二)不得超過總房款扣除申請時按規(guī)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
購房合同中共有權人是夫妻之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人的,按借款人所占房屋價值扣除按規(guī)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為最大貸款額度(有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具體比例分割,無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平均分割比例)。
(三)按借款人申請時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借款人為單方繳存(或單身)的,按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
可計算貸款額度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確定:
(1)借款人及配偶需連續(xù)正常繳存12(含)個月以上賬戶的余額可用于計算貸款額度。
(2)借款人的配偶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不合并計算余額;但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的可用于合并計算;
(3)借款人及配偶申請貸款前12個月內有存在補繳行為是否認定連續(xù)繳存,按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
(四)貸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1年期內的貸款);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
計算公式:(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商業(yè)貸款類貸款月還款額+消費類貸款月還款額+擔保類月還款額+···)/家庭月收入≤50%或40%。
借款人可用于償還貸款的月收入以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計算,借款人及配偶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以雙方的繳存基數(shù)合并計算,借款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已婚的,以借款人本人繳存基數(shù)加配偶的月收入計算(配偶的月收入統(tǒng)一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單身的僅以借款人本人的繳存基數(shù)計算。
借款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在144(含)平方米以內的首套房且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按比例繳納、貸款期限達到最大可貸年限、申請前公積金賬戶余額充足,借款人及配偶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因月還款額占家庭月收入規(guī)定比例計算可貸額度不足25萬元的,貸款額度上限按照25萬元確定。借款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因月還款額占家庭月收入規(guī)定比例計算可貸額度不足20萬元的,貸款額度上限按照20萬元確定。
借款人可用于償還貸款的月收入認定標準:按照借款人及配偶雙方、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shù)進行認定,由系統(tǒng)自動計算完成。
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具備哪些條件?
1、借款人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
2、具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購房首付款符合規(guī)定比例;
4、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
5、提供符合要求的擔保方式;
6、借款人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產權人;其中購房合同約定的共有權人含有未成年人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7、左邊法律右邊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七、我市公積金貸款如何把握房屋套數(shù)
根據(jù)《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濰公積金〔2017〕56號),我市房屋套數(shù)按照借款人家庭名下房產情況及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tǒng)內貸款次數(shù)綜合判定。具體認定標準如下: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尚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在還清公積金貸款本息前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繳存職工(已婚的按家庭計算)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或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還清(含本市外)的,無論在本市名下有無住房,再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照第二套住房政策執(zhí)行。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向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2)認定住房套數(shù)的依據(jù)?
以借款人及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提供的戶籍地、繳存地、業(yè)務受理地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為主,以戶籍信息、身份證左邊明信右邊息、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中的居住信息和貸款信息為輔,綜合判斷確定。
1、借款人須提供不動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房屋權屬登記證明。
2、對住房信息未聯(lián)網或無法提供證明的,根據(jù)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戶口簿所載明的住址實地考察。
3、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tǒng)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
九、現(xiàn)在適用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目前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執(zhí)行利率,第一套房5年(含)以內是2.75%,5年以上是3.25%;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第二套房為基準利率的1.1倍
商業(yè)貸款基準利率:1年以內(含1年)為4.35%,1-5年(含5年)為4.75%,5年以上為4.9%。(以上商業(yè)貸款利率僅作參考,具體執(zhí)行利率、浮動比例及其它相關事宜以借款人咨詢各商業(yè)銀行為準)。
十、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需攜帶哪些證明材料?
1、借款人需提交的基本證明材料
(1)申請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證原件
(2)戶籍證明:申請人及配偶戶口簿原件(戶主頁、常住人口登記卡索引表、常住人口登記卡);戶口不在一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3)借款人家庭《濰坊市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收費票據(jù);
(4)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查詢授權書》(根據(jù)各受委托銀行樣式填寫);
(5)異地貸款借款人除提供以上基本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以及繳存地房管部門提供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
2、借款人因所購房屋不同或采取公積金質押方式,分別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1)購買期房:《商品房買賣合同》、首付款票據(jù);
(2)購買現(xiàn)房:《商品房買賣合同》、首付款票據(jù)或購房票據(jù)、《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完稅證明。
(3)購買二手房:《濰坊市存量房買賣合同》、首付款票據(jù)、借款人的《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完稅證明、售房人的《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
(4)質押貸款的除根據(jù)購房情況分別提供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所有出質人及其共有權人:質押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證原件、戶口本或結婚證。
十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示意?
借款人提出申請==〉公積金中心或受委托銀行受理、公積金中心審批==〉受委托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合同==〉受委托銀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借款人)到不動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公積金中心發(fā)放貸款==〉受委托銀行回收貸款。
十二、我市目前有哪幾種擔保方式?
借款人可選擇抵押擔?;蛸|押擔保方式。
十三、我市目前貸款償還方式有哪些?
1、正常還款。借款人自愿選擇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等額本息還款、等額本金還款三種還款方式之一還款:
(1)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公積金貸款期限為一年,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息隨本清;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3)等額本金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額償還本金,公積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2、委托自動提取還款。自動提取還款即借款人委托公積金中心,自動提取其本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通過內部轉賬的方式直接抵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部分,下同)月還款額的一種還貸方式。
(1)申請辦理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須符合以下條件:
①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單位及本人正常繳存公積金;
②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未被凍結。
(2)注意事項:
①借款人可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同時提出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也可在放款后申請。正式還款當月14日前申請的本月開始抵扣,16日以后申請的次月開始抵扣。
②因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可使用資金不足,當月不能執(zhí)行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的,借款人應及時在合同約定的公積金貸款還款賬戶中存入足夠償還本月應還貸款本息的資金,由受委托銀行辦理還款手續(xù)。若因上述還款賬戶資金不足造成逾期的,按貸款逾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責任由借款人承擔。
③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期間,借款人出現(xiàn)逾期貸款的,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暫停,待還清逾期貸款本息的次月恢復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
④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期間,借款人提前全部還清貸款本息后,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自動終止。
⑤申請人在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執(zhí)行一年內,不得申請終止委托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
⑥本規(guī)定只適用于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對于使用商業(yè)銀行貸款的職工,仍需按《濰坊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還貸提取。
3、提前還款。借款人在正常還款期間可以申請?zhí)崆叭炕虿糠诌€款。申請?zhí)崆斑€款時,借款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還款賬戶存足應還的款項,到辦理貸款的受委托銀行辦理手續(xù)。
借款人及配偶在還款期間,本人及配偶賬戶內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沖抵貸款本息。職工及配偶通過使用本人及其配偶賬戶內住房公積金沖減貸款本金的,沖減貸款本金金額應不少于2萬元,且每年辦理一次。
自籌資金提前部分還款的,受委托銀行直接辦理不低于人民幣1萬元(提前全部還清的除外),一年內可多次辦理。
公積金還款處于逾期狀態(tài)的,借款人應先還清逾期公積金貸款后,再辦理提前還款業(yè)務。
辦理自動提取業(yè)務的不再辦理每年提取業(yè)務。
十五、貸款逾期
放款后,未辦理自動提取還貸業(yè)務或當月未扣劃成功的借款人,應于當月20日(不含)前在還款賬戶足額存入當月應還公積金貸款本息。若受委托銀行扣款時因借款人還款賬戶金額不足造成公積金貸款逾期的,將作為借款人不良信用記錄記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tǒng)。
十六、異地貸款的具體情況
1、貸款對象
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向住房備案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貸款條件
(1)借款人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
(2)無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3)具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符合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征信要求;
(4)所購住房須是“五證”齊全、并與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合作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建設的商品房或產權明晰的現(xiàn)房、二手房;
(5)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
(6)借款人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約定的產權人;其中購房合同約定的共有權人含有未成年人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7)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guī)定;
(8)左邊法律右邊法規(guī)和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貸款額度和貸款年限
貸款額度和貸款年限不超過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最高貸款額度和最長貸款年限。
4、所需材料
借款人除按照《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繳存證明;
(2)繳存地及戶籍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名下房產信息證明;
十七、我市公積金貸款的抵押登記費由誰承擔?
自2015年4月1日起,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費(包括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費)由各受委托銀行承擔,不再由借款人承擔。
十八、我中心對個人信用不良記錄較多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做了怎樣的政策調整?
為妥善解決部分職工因信用不良記錄較多影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問題,在防范資金風險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滿足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需求,對信用不良記錄較多職工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政策進行以下調整:
暫停向借款人或配偶信用不良記錄(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一方連續(xù)超過3次或借款人及配偶的不良記錄有一方累計超過6次和信用卡逾期欠款的(包括商業(yè)住房貸款、消費貸款等)繳存職工發(fā)放公積金貸款。當個貸率低于80%,且持續(xù)3個月以上時,再行恢復;當個貸率接近90%,且持續(xù)3個月以上時,再行暫停。
不良信用記錄認定標準:
(1)貸款業(yè)務或信用卡(含準貸記卡)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2年內存在連續(xù)逾期3(不含)次以上或累計逾期6(不含)次以上不良信用記錄的(不含助學貸款因財政貼息不及時產生的逾期);
(2)貸款業(yè)務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拖欠貸款本金或利息在90天(含)以上的;
(3)貸款業(yè)務或信用卡(含準貸記卡)當前逾期的;
(4)信用卡(含準貸記卡)為呆賬、凍結或者止付(掛失除外)等異常狀態(tài)的;
(5)信用報告中出現(xiàn)禁入、關注等類別的;
(6)存在因信用不良等原因被起訴記錄的;
(7)貸款業(yè)務或信用卡(含準貸記卡)還款狀態(tài)出現(xiàn)一次D(擔保人代還)、Z(以資抵債)標志或曾因某種原因被起訴、處罰等特殊記錄的。
十九、公積金中心委托辦理公積金貸款業(yè)務的銀行有17家,分別是:
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新華支行
地址:奎文區(qū)新華路23號電話:
2、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
地址:奎文區(qū)勝利東街5099號電話:
3、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
地址:奎文區(qū)勝利東街387號電話:
4、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開發(fā)區(qū)支行
地址:東方路與東風街交叉口北150米電話:
5、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奎文支行
地址:奎文區(qū)四平路19號電話:
6、中信銀行濰坊分行。
地址:奎文區(qū)勝利東街246號電話:
7、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濰城區(qū)北宮西街與向陽路交叉口東北角
電話:
8、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
地址:高新區(qū)勝利東街2716號(北?;▓@B區(qū)東鄰)
電話:
9、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
地址:奎文區(qū)新華路1691號(濰坊市國土局北鄰)
電話:
10、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市分行
地址:奎文區(qū)濰州路725號振華商廈對面
電話:
11、齊商銀行濰坊分行
地址:奎文區(qū)北海路4931號電話:
12、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qū)勝利東街288號電話:
13、濰坊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qū)北海路642號電話:
14、威海銀行濰坊分行
地址:奎文區(qū)新華路1589號電話:
15、光大銀行
地址:奎文區(qū)勝利東街5151號電話:
16、東營銀行
地址:奎文區(qū)四平路31號電話:
17、恒豐銀行
地址:奎文區(qū)勝利東街376號電話:
四、財務管理類
(一)歸集、提取情況:
1.截止2018年10月底,全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445.13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8.20%;全市累計支出住房公積金243.67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3%;全市累計結余住房公積金2014.6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增長12.86%。
2.自2016年2月21日起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xiàn)行按照歸集時間執(zhí)行活期、三個月定期基準利率,調整為統(tǒng)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zhí)行。
(二)貸款發(fā)放情況:
1、截止2018年10月底,全市累計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272.50億元,同比增長16.99%。個貸率為88.81%。全市累計發(fā)放貸款人數(shù)人。
2.貸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三)2018年1-10月住房公積金使用率94.94%。
五、查詢
一、我登錄住房公積金網站進行網上查詢,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密碼后,提示身份證號碼不存在,請問這是怎么回事?
答:根據(jù)您敘述的情況,是您輸入的身份證號碼與您在住房公積金數(shù)據(jù)庫中的個人基本信息不符導致,從而無法通過網站查詢到個人信息。您可以委托您所在單位負責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同事或者直接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到您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窗口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以便以后我們能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務。
二、網站的個人住房公積金信息多久更新一次?
答:您的這個問題應從兩方面看,一方面是我們公積金中心的數(shù)據(jù)更新時間。目前,我市公積金中心對所有查詢方式的數(shù)據(jù)進行次日更新。二是繳存單位的繳存頻率。某些繳存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并非每月繳存,存在一季度或者每半年繳存一次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因此您的個人公積金余額更新頻率就會顯得較慢一些。
三、從網站查詢個人信息時只能查詢到原工作單位(或目前工作單位)的信息,而目前工作單位(或原工作單位)的信息無法查詢?
答:根據(jù)您的情況,您一般是擁有兩個或多個住房公積金賬號,在查詢時我們提供多賬號供您進行選擇查詢,若不合并,會對提取、個人貸款等業(yè)務產生影響,同時會對以后我們?yōu)槟峁┓债a生不便。因此建議調動工作單位的職工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轉移。辦理轉移時請攜帶雙方單位蓋章的轉移申請書即可辦理。登錄后,默認展示的是狀態(tài)為正?;蜃钚略O立的賬戶,您可以通過切換數(shù)據(jù)表格左上角的頁簽和上方的單位名稱來查詢其他相關單位的個人賬戶信息。
四、從網站上提問的問題無法找到答復?
答:由于網站在線答疑欄目提問的問題很多,而首頁只能顯示最新的8條記錄,因此您的問題可能無法在首頁顯示。請您點擊首頁的“更多”按鈕并在頁面查找中點擊“下一頁”進行查詢。
五、從來沒有設置過密碼,請問默認密碼是什么?
答:為保證您的賬戶安全,登錄時設置了密碼項。默認密碼為您身份證號碼的最后7位去掉最后1位,剩余的6位。
六、重置密碼的時候,手機號碼或郵箱不是我現(xiàn)在使用的怎么辦?
答:您可以通過網站重置密碼功能中的“完善基本信息”功能重新設置有效的手機號碼、郵箱以及賬戶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