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科創(chuàng)人才可以縮短居住證年限要求,今天來給大家分析一個個案。
政策:
滬人社力發(fā)〔2015〕41號關于印發(fā)《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七、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shù)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shù)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企業(yè)科技和技能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案件:
何先生,持有居住證時間為78個月,持證期按規(guī)定繳納社保和稅,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shù)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shù)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工作崗位為銷售。咨詢是否可以縮短居轉戶年限到5年。
分析:
雖然何先生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shù)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shù)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但是由于何先生的工作崗位是銷售,所以未能滿足另一要求-“企業(yè)科技和技能人才”,故何先生無法縮短居轉戶的申請年限。
建議何先生等待居住證及社保年限滿84個月時,以三倍社?;鶖?shù)作為激勵條件申報,可以免除提供中級職稱。
如果你是企業(yè)科技和技能人才,那么就可以走7縮5,如有疑問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