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深圳市生育保險醫(yī)療費用申請表》(收原件);
3.加蓋醫(yī)院公章的原始收費收據(jù)(收原件);
4.加蓋醫(yī)院公章的醫(yī)療費用明細清單(驗原件,收復印件);
5.加蓋醫(yī)院公章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出院小結(jié)(驗原件,收復印件)(注:報銷住院費用時需提供出院小結(jié));
6.參保人本人銀行賬戶:
(1)已辦理金融社??ǖ?,不需要再提供銀行賬戶復印件,報銷費用將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ń壎ǖ你y行賬戶里;
(2)未辦理金融社??ǖ模杼峁┍臼小爸袊y行、工商銀行、農(nóng)業(yè)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的銀行卡或銀行存折復印件。
7.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死亡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8.計劃生育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注:產(chǎn)前檢查及分娩的提供):
(1)需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2)參保單位外派的非深戶籍參保人無法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的,可提供長期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同時需提供參保單位出具的“單位外派證明”;
(3)已取消計劃生育證明的城市需提供計生部門開具的證明該次生育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內(nèi)生育的證明。
9.參保單位外派證明(收原件)(注:參保單位外派的非深戶籍參保人無法開具本市計劃生育證明時需提供);
10.代辦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注:委托他人代辦時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