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而單位應當于每月發(fā)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那么繳納深圳公積金有些什么好處?以下就是找法網小編整理的內容。
1、在工作年限內,住房公積金不僅僅由職工個人按工資的一定比例繳存,所在單位也要按工資的一定比例給予資助,這兩筆錢作為住房公積金儲存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計算利息,且連本帶息全歸職工個人所有;
2、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相當于職工為自身的住房消費作儲蓄,職工只要發(fā)生購房等政策允許的情況,就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限額及頻率提取使用;
3、職工或職工的家庭遇政策規(guī)定范圍內的突發(fā)事件,可按規(guī)定提取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以緩解由此造成的經濟壓力;
4、建立住房公積金滿足一定條件后,在購建住房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該貸款較之普通銀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具有利率低等優(yōu)勢;
6、按規(guī)定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和利息所得稅,即可以獲得稅收優(yōu)惠。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于每月發(fā)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fā)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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