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
申請人在滿70、80、90、100周歲生日前一個月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wǎng)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社區(qū)工作站綜合窗口提出申請,提交電子申請材料。
2、審核并受理
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辦理的原因及缺失的材料。
3、審查審批
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nèi)將資料提交給初審審核,初審通過后,將初審意見連同申請材料轉(zhuǎn)報復審作出審查決定。復審在4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作出發(fā)放高齡老人補(津)貼的決定;不予通過的,電話口頭告知并說明理由
4、撥付辦結(jié)
向財政部門申請高齡老人補(津)貼資金,并按月?lián)芨督o核準的申請人,當月申請次月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