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擬修訂戶籍遷入政策之后,深圳對人才政策也正在作出調整。
5月28日,深圳人社局發(fā)布《關于高層次人才業(yè)務、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yè)務相關安排的公告》,這意味著,在擬修訂戶籍遷入政策之后,深圳對人才政策也正在作出調整。
《公告》指出,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對2022年8月31日及之前引進的人才按原規(guī)定受理申請,對2022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fā)放租房和生活補貼。
與此同時,對2022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入戶并在深圳全職工作的35歲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補貼政策。
2014年,深圳根據《人才安居辦法》出臺《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進入戶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包括非全日制學歷)并符合條件的發(fā)放補貼,金額為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的租房補貼,分兩次等額發(fā)放。2016年,這一補貼方法被替代。根據當年3月深圳出臺的《關于促進人才優(yōu)先發(fā)展的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發(fā)放租房和生活補貼,發(fā)放標準為本科元/人,碩士元/人、博士元/人,一次性發(fā)放。
除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yè)務調整之外,深圳的高層次人才引進業(yè)務也有變化。
上述《公告》提出,2022年9月1日零時起,高層次人才業(yè)務(指高層次專業(yè)人才認定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學術研修津貼等三項業(yè)務)停止申報。但在9月1日前已在深圳人社局高層次專業(yè)人才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提交申請,且業(yè)務狀態(tài)為待受理,以及處于受理后審核審批環(huán)節(jié)的申報記錄,按原規(guī)定辦理。在深圳的高層次人才體系中,備受關注的一項是孔雀計劃。2011年4月,深圳出臺《關于實施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的意見》和5個配套文件,提出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給予80萬至150萬元的獎勵補貼,并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戶、子女入學、配偶就業(yè)、醫(yī)療保險等方面的待遇政策等。在隨后的幾年里,孔雀人才的認定標準及獎勵補貼額度經過了調整,到如今,A類、B類、C類孔雀人才的獎勵補貼金額已經分別達到300萬元、200萬元和160萬元,按五年任期分次發(fā)放。
以C類人才的認定為例,總共分24個類別,其中一個被認為相對容易達到的是:近5年,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獲得博士學位,來深圳工作且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在過去10年的時間里,孔雀計劃有效助力深圳吸引了大量人才。目前,全市高層次人才超1.9萬名,留學回國人員近17萬名,成為經濟特區(qū)建設的重要力量。但記者了解到,高額的補貼也催生了一些騙補、人才并未作出有效貢獻等現象。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上述《公告》提到的高層次人才業(yè)務停止申報并不意味著將取消對高層次人才的獎勵補貼,而是人才認定等工作不再由人社局承擔,改由用人單位承擔。今年1月,深圳市人才工作局就透露了新一輪人才政策的新思路將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突出用人主體作用和市場激勵導向,推動從政策引才向環(huán)境、文化聚才轉變。深圳社科院巡視員陳少兵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意味著用人單位尤其是企業(yè)將更多承擔人才認定的任務,企業(yè)根據自身的需求界定人才標準,而不是由學歷、職稱等籠統地決定。近日,深圳市人才工作局進一步透露,將重構人才分類評價激勵體系,不再向人才發(fā)放帽子,由以帽取人轉為以崗擇人,由支持帽子轉為支持崗位。
深圳市人才工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帽子一戴、終身不摘,不符合人才成長規(guī)律。去掉了帽子邏輯,更加與國際接軌,核心理念可概括為城市禮遇看成就、崗位評聘論水平、政策待遇看貢獻。
據了解,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落戶深圳,手續(xù)、流程相對簡單、高效。對于絕大多數普通的大學生而言,能夠一次性拿到一筆一兩萬的補貼(如果加上區(qū)級補貼能拿到更多),是促使他們選擇落戶深圳的動機之一。十三五期間,深圳新引進人才120萬人。2022年,深圳大學學歷人口占比28.8%,為廣東全省最高。
2022年5月17日,深圳市統計局正式發(fā)布深圳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深圳2022年常住人口數達到1756萬,十年增加了71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