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網發(fā)布通告擬廢止《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并于4月15日在官網上公布這一消息,公開征求意見,時間截止4月28日。
根據2020年3月7日發(fā)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市政府令第326號)、《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第273號)等規(guī)定,《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guī)〔2015〕13號)已無繼續(xù)執(zhí)行依據,決定予以廢止。
此外,征求意見稿附件還提及:2020年3月7日以后不再受理租房補貼申請。
據悉,《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于2016年實施,規(guī)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準為:本科元/人、碩士元/人、博士元/人。補貼資金一次性發(fā)放。
2019年度,深圳接收應屆畢業(yè)生10.3萬人;引進市外在職人才15.8萬人等。這一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讓不少引進的人才受益。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xù)時申報的為準;具有深圳戶籍;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另外,辦法還規(guī)定,新調入的在職人才除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周歲、碩士的未滿35周歲、博士的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市民可在官網填寫反饋意見:
征求意見稿從昨日(4月15日)起公開征求意見,時間截止4月28日,深圳市民可登陸深圳市人社局局官網“民意征集”欄目直接填寫反饋意見(網址:
或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送至電子郵箱。
來源:深圳買房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