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是由傳播招生網收集整理提供的《2016年北海市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戶辦理流程及戶口遷入需要的條件》相關資訊,暫未出臺的信息參考以前年度。如有變動,請以當地相關部門的公布消息為準。本文內容均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北海市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新政策辦理流程以及戶口遷入條件
北海市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新政策辦理流程以及戶口遷入條件是傳播招生網為大家提供的一篇較新北海市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的政策說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較新的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的條件需要準備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由于該政策還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繼續(xù)沿用此份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北海購房落戶較新政策條件放寬不限面積總價
”海購房政策一、購房落戶
受理條件,在本市購房、分房、自建房、受贈或繼承房產的市內、外戶籍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父55周歲以上母50周歲以上、25歲以下未婚子女)。
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房屋產權證書(沒有房屋產權證書的需提供經房地產交易中心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完稅發(fā)票;單位分配卓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由房屋所在地所屬單位證明及購房發(fā)票;經批準自建的集體土地證包括宅基地證);
2、戶口簿、身份證;
3、家屬歲前提供結婚證、未婚證明、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海購房政策二、直系親屬投靠
受理條件,1、夫妻投靠;2、父(55周歲以上)、母(50周歲以上)投靠成子女;3、成子女(含本人配偶和子女)投靠身邊無子女父母。4、離婚回遷原籍
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夫妻投靠,提供雙方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
2、父(55周歲以上)、母(50周歲以上)投靠成子女,提供戶口薄、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成子女(含本人配偶和子女)投靠身邊無子女父母(父55周歲以上母50周歲以上),提供戶口薄、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獨生子女證或派出所調查父母身邊無子女證明;
4、離婚回遷原籍,提供離婚證、離婚書;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供判決書(離婚申請人必須符合在原戶籍地無房產、無職業(yè))。
”海購房政策三、隨軍家屬落戶
受理條件,按規(guī)定符合不對隨軍條件的軍人家屬。
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師旅機關政治部門批準家屬隨軍的證明和所在部隊單位的證明;
2、隨遷人員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合法穩(wěn)定住所證明。
”海購房政策四、投資興業(yè)人員落戶
受理條件,1、在本市城鎮(zhèn)投資興辦實業(yè)納稅0.5萬元以上的或工商注冊資本2萬元及其以上的農村居民;
2、在本市投資興辦企業(yè)注冊資產達到10萬元以上、有固定成產經營場所、并且納稅2萬元以上的市外投資者、業(yè)主及聘用兩以上的管理、專業(yè)技術;
3、在本市城鎮(zhèn)投資興辦實業(yè)注冊資金達到50萬元以上、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并且納稅5萬元以上的外商、華僑、港澳臺同胞國內親屬[指港澳臺和國外人員在內陸的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以及聘用兩以上的管理、專業(yè)技術人員。
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戶口薄、身份證、合法穩(wěn)定住所或企業(yè)所在地住所證明、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驗資報告、納稅證明、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員工聘用合同和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的證明等材料。
”海購房政策五、外來務工人員落戶
受理條件,
1、在本市務工經商與用人單位簽訂1(含1)勞動合同并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繳納1以上(含1)基本養(yǎng)老保險具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擁有產權的房屋、公租房、單位集體宿舍、親屬住所等下同)的市區(qū)農村居民本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及其25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2、與用人單位簽訂2以上(含2)勞動合同并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連續(xù)繳納2以上(含2)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具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外市外來人員本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及其25歲以下未婚子女;
3、榮獲縣區(qū)級以上農民工稱號、具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農村勞動者本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及其25歲以下未婚子女。
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除提供申請人、投靠人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合法穩(wěn)定住所、夫妻和父母子女(25歲以下未婚)等關系證明外依據不同情形分別提供,
(1)在本市務工經商的室內農村籍居民還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1以上(含1)勞動合同并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連續(xù)繳納1以上(含1)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的證明;
(2)外市外來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2以上(含2)勞動合同并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連續(xù)繳納2以上(含2)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的證明;
(3)農民工還需提供縣區(qū)級以上政府頒發(fā)的獎勵證書等。
”海購房政策六、干部(職工)調動、錄用
受理條件,1、因工作需要調入本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的干部、職工。2、被本市有關部門錄用的公務員。
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當地市(縣)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垂直管理部門出具的調動證明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2、戶口簿、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父55周歲以上、母50周歲以上;子女25周歲以下未婚)的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達到法定結婚齡的子女提供未婚證明;
3、合法穩(wěn)定住所證明。
”海購房政策七、復退轉軍人落戶
受理條件,當地市(縣)級以上(含)復、專業(yè)或退隊軍人安置辦公室安置的部隊復退轉軍人。(家屬隨遷的必須符合父55周歲以上、母50周歲以上;子女25歲以下未婚)
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市(縣)級以上(含)復、轉業(yè)或退隊軍人安置辦公室出具的安置證明、軍人公民號碼登記表、軍人身份證、單位接收證明。家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海購房政策八、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畢業(yè)、肄業(yè)、轉學、退學戶口遷入
受理條件,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畢業(yè)、肄業(yè)、轉學、退學的學生
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畢業(yè)、肄業(yè)學生回原籍落戶,提供畢業(yè)證或肄業(yè)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
2、畢業(yè)生直接到就業(yè)地落戶,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畢業(yè)證和就業(yè)報到證、中等專業(yè)畢業(yè)生介紹信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yè)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yè)等憑證材料;
3、入學學生到學校落戶,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教育部門的招生信息表或錄取花名冊;
4、退學、轉學學生回原籍和到新轉入學校落戶,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教育部門的退(轉)學證明。
注,屬于政府控制遷入范圍內的按政府預公告規(guī)定辦理。屬于政府控制遷入范圍內還需提供所在區(qū)(縣)政府批準的證明材料
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需要的材料,
1、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有貸款的為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fā)票所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集體戶口卡原件此件沒收不退。
4、本人身份證原件。
5、新立戶還需物業(yè)開一張證明。
6、非明示所有權人需提供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結婚證、出生證之類的證明。
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程序,
1、符合戶口遷移的條件持集體戶口本或戶口頁、身份證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2、持戶籍證明(和符合戶口遷移的條件的證件如,房本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4、持遷移證到遷入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