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別人家的??!
12月1日起,深圳正式開始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新的補貼標準為:本科元/人,碩士元/人,博士元/人,補貼一次性發(fā)放。
根據2015年1月1日開始執(zhí)行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補貼標準為: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據統(tǒng)計,2015年深圳共向近4萬名新引進人才發(fā)放1.33億元租房補貼。
今年,深圳的人才政策再度升級。根據2016年3月23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印發(fā)的《關于促進人才優(yōu)先發(fā)展的若干措施》,人社局、財政委員會、住建局聯(lián)合制定了《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即上述新規(guī)。
其中,申領的硬性指標包括: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深圳戶籍、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深圳,在職人才還需滿足“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的年齡條件。
今年8月,深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戶籍遷入若干規(guī)定》等文件,提出將純學歷型人才落戶門檻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對人才入戶量不設指標數(shù)量上限。
這意味著,在寬松的戶籍政策下,擁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將成為享受上述租房補貼福利的主要群體。
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曾在多個場合表示,深圳當下最關鍵的是把各類人才聚攏來,并且把人才用好。只要把人才問題解決了,深圳不僅是現(xiàn)在走在前面,而是永遠走在前面。